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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就短视频“避风港规则”适用展开研讨
发布时间:2019-09-10 10:00 星期二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日报讯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冯小瑜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近日举办短视频与“避风港规则”研讨会,研讨会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华军、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丛立先共同主持。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各类短视频平台层出不穷,每天活跃在短视频平台上的人数已经破亿。然而,人们在享受短视频带来乐趣的同时,相对应的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何认定短视频的权属?部分短视频是否涉及侵犯著作权?若涉及侵犯著作权,平台和用户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据介绍,对于合理使用的标准,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主要从使用他人作品的数量和质量两个角度进行认定,即使用他人作品时长越长、情节越核心,构成合理使用的可能性越小。

有专家认为用户是构成合理使用与否的关键,如果用户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则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用户的行为构成直接侵权,平台是否构成间接侵权取决于平台对用户的行为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

此外,与会专家还就短视频“避风港规则”的适用边界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探讨。

专家们一致认为,不同于热门、完整的影视音乐作品,短视频具有特殊性。部分权属不明的短视频,可能无法对其适用“红旗标准”;部分合理使用性质不明的短视频,可能无法对其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如何平衡权利人、短视频制作者和分享平台三方的利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