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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互联网法院两周年带来了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15 09:49 星期四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王春 □ 法制日报通讯员 童昊霞

窗外骄阳如火,钱塘波涌,院里红旗飘扬,紫薇盛放。

这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潮路22号的杭州互联网法院大楼,阳光树影透过玻璃投射到黑色大理石上,米白色墙上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浮雕大字,赫然醒目。

这一成立于2017年8月18日的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一如往常一样忙碌。但8月13日这天,有些许不同,老法官程震把桌子整理的整整齐齐,认真地做好工作交接,他要站好荣休前最后一班岗。

“来时少年昂,归去鬓染霜”,作为一名在法院系统战斗了27年的司法老兵,程震很庆幸自己见证了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两年来的喜人发展和变化,并有机会为互联网司法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两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究竟给中国乃至世界带来了什么?

第一答题人——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以持续做好探索互联网空间治理的填空题,以努力做好“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的应用题,予以了回应。

杜前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从2017年5月1日试运行至今,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各类互联网案件2.6万余件,审结近两万件,开庭平均用时和审理期限分别节约65%和25%,服判息诉率达97.27%,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7.44%。“两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创新形成了‘六平台三模式一体系’互联网法院建设的杭州样本,在新型司法规律、涉网案件诉讼规则、行为规则指引等研究上迈出坚实步伐,为群众提供了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提升了互联网司法公信力,推动了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向全球互联网治理展示了中国智慧,为加强互联网司法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高科技加持网上审理跑通跑快

智能立案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智能推送系统、金融快审系统……这一系列高科技的加持,让杭州互联网法院网上审理跑通跑顺跑得快。

继全流程在线审理模式后,杭州互联网法院又开始解锁网上案件网上执行新技能,用陈女士的司法体验感受来说,“我一次法院都没跑就完成了诉讼全流程,执行完毕了我都不知道法院在哪。”

原来,陈女士因网购一款小方包而与店家产生纠纷,通过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网上诉讼平台提起诉讼并且胜诉,但是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可标的还不到1000元,幸好她获悉可以在线申请立案执行了。

陈女士在线上提交执行申请后,执行警官通过平台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并依法扣划了其名下银行账户相应的存款,该案成功执结。从起诉到执行,陈女士全部在网上进行操作,一次法院都没有跑。

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网上诉讼平台、在线调解平台、电子证据平台、电子送达平台、在线执行平台以及审判大数据平台“六平台”的搭建,利用智能化技术变革审判模式,实现了案件在线处理、快捷办理,让老百姓打官司“一次都不用跑”,感受公平正义的触手可及。

记者了解到,凡当事人同意在线审的案件,100%在线开庭审理。身处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地的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顺利参加庭审、完成诉讼。据统计,每年减少出行34.7万公里,减少碳排量10.8万吨;每年节约用时114.7万小时,节约纸张31.5万张。

如果说网上审案变得稀松平常,但6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重磅推出的“5G+区块链”的涉网执行新模式,融合了当下科技领域的两大“网红”,实现了审理模式的创新领跑。

“睫毛吹风机一个,被执行人,确认吗?”

“确认。”

6月20日上午,通过实时在线交流,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执行人员仅用15分钟,就将所有应退还货物仪器清点完毕并通过5G在线音视频展示给被执行人。在家中的被执行人将需支付的执行款项打入法院账号,整个执行过程看起来更像一场融媒体现场直播。

杭州互联网法院还首创异步审理模式,突破时间限制,当事人可利用空余时间,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参与诉讼活动,同时将探索目光由单纯的便民功能转移到法官赋能、规律提炼等更多元化的方向上,通过个性化程序的修补完善,更全面地体现互联网特点。

8月13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审判大数据:2019年上半年与2018年同期相比,互联网金融案件收案量增幅达39.3%,纠纷数量成倍增长,金融案件互联网化趋势明显,收案数量进一步增加或成必然。而这些案件又大多标的额小,10万元以下案件占总数的74.3%,案情相对简单。

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杭州互联网法院运用人工智能(AI)研发智能化审判系统,让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实现从立案到裁判全程“智能化”,通过对大数据挖掘、知识发现、图谱识别和风控点的提取,智能生成包含判决主文的裁判文书,将法官真正从繁重的简单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

法官黄忻高兴地说,“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方式高效查明事实,智能化工具可以减轻法官的机械性作业和重复性劳动,提升办案效率,我能有更多精力投入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和研究中。”

沉心研究都是一件烧脑的事,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向记者感慨地说,“作为一个基层法院直接承接中央的部署,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创新不易,持续创新更难,互联网变化过快,面对新业态,互联网法院的法官们只能边学习、边实践、边完善、边研究,让自己努力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为推进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不断提供新的素材。

倪德锋说,利用互联网智能技术,在不追加投入的状况下,对网上审理进行结构性改革,争取将类型化涉网案件审理跑通跑顺,跑出速度,解决群众日益增长的互联网司法需求,增加有效供给,是实现互联网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保障。

诉讼新规则由下至上推广应用

远在巴厘岛的网店店主江某非法转载他人原创作品,他手机、邮箱、千牛账号同时收到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发送的应诉通知,尽管已知的电话号码已被注销,但还是被顺藤摸瓜“深挖”出家庭住址;长期拖欠银行贷款的黄某关掉法院发送的弹屏信息后,尽管辩称“以为是诈骗短信”,却仍被认定已经知悉了应诉通知……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原告起诉条件之一就是“有明确的被告”,不仅指知道被告的姓名或名称,更要有明确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在司法实践中,“找不到”和“送不到”现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诉讼文书送达不能已成为制约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瓶颈之一。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传统通过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已不能满足当前互联网时代的需求,涉互联网案件当事人大多通过电子方式联系,甚至一个电话号码、电子邮箱、旺旺号等账号信息就代表了诉讼相对方,故与线下纠纷中实实在在的“居民”相比,账号信息代表了更为精准的“网民”。因此,“网民”应当而且能够更容易、更有效地接收电子文书,精准高效便捷的电子送达方式远优于线下户籍地址等传统的送达方式。

2017年,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审理系列小额贷款合同纠纷案,确立了诉讼前约定送达地址及电子送达方式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规则,并于2018年推出电子送达平台,通过自动检索、深度挖掘、智能比对、智能弹屏等功能,快速获取和定位当事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和实际地址,一键多通道同时有效送达,及时推送和告知当事人诉讼文书和信息。

这一裁判规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被吸收,作为互联网法院审理中的一般规则得到推广应用。

线上审理模式不断挑战传统民事诉讼规则,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于现行规则与新情况、新趋势、新诉求不相适应的情况,通过对司法判例的梳理,创造出适应互联网审判特点的证据规则、裁判规则,及时提出立法建议,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和完善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规则贡献试点成果和经验,为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和工作开展提供蓝本。

以规范互联网司法程序为目标,杭州互联网法院出台《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规程》《网上庭审规范》《涉网案件异步审理规程》《电子送达规程》《电子证据司法审查标准》等网上诉讼规则15件,实现在线诉讼流程的规范性、诉讼主体身份的可查性、当事人在线行为的可控性、电子证据认定的可信性、在线审理模式的高效性等,基本形成了互联网案件在线审理的程序规则和操作指引体系,打破了以往认为互联网法院就是简单的“互联网+审判”的刻板印象。

值得一提的是“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还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被誉为“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大数据应用发挥裁判指引功能

每个智能机使用者都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App要求获得你的通讯录、位置信息后常常收到垃圾短信,登录某个平台必须同意其提出的隐私协议否则无法使用,玩某款手游时你利用App尚未修补的bug获得了一件酷炫装备后被游戏公司封号,你买了比特币之后却发现卖家不认账了……而当你去查找相应的法律法规时却发现这还是法外之地,一时间“拔刀四顾心茫然”。

互联网是一个新兴产业,迭代速度极快,互联网一旦与某个领域结合,就能变异出新的问题。

倪德锋认为,在这样的状况下,有法可依将变得困难,成文法的天然滞后性和我国当前对于互联网创新审慎包容态度,使得互联网相关的成文法将长期处于饥渴状态,杭州互联网法院充分发挥判例功能补强网络法律法规体系,缓解立法饥渴,填补互联网法律空缺。

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压舱石,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大数据权利归属案、涉微信小程序案、恶意投诉惩罚性赔偿案、涉比特币网络财产侵权案、小猪佩奇著作权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新类型案件,确立一套互联网行为规则,用裁判的价值理性为技术运用装上一个法治的“安全阀”。

如何从无数判例中剥离个别问题,总结出一般规律?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答案是司法大数据的开发和应用。

杭州互联网法院自2017年以来,归集了大量互联网案件数据信息,为深度挖掘、分析案件信息数据,从司法视角反映互联网发展情况,互联网法院连同互联网法治研究院于2019年3月首发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为全省网络空间治理提供决策参考新维度。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认为,“司法指数”这一概念像是“体检单”,一方面涵盖了一系列司法和互联网发展的相关因子,具有全面性;另一方面清晰地反映了中国司法在发展过程中的状态,具有直观性。对于法院建设、互联网相关产业发展、乃至政策环境改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审判数据平台,扎实推进全业务流程数据化建设,实现了司法数据分类高效存储。“司法指数”为深入洞察网络空间全貌、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辅助政府科学决策,开启了一扇“法治窗口”;推出互联网司法“女子图鉴”,分析女性在互联网场域中的活动轨迹和司法行为特点,引导女性合法合规进行互联网行为,从源头上织牢织密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网;发布《电子商务案件审判白皮书(2018年度)》及典型案例,推进电商领域司法程序规则、实体规则的再创新、再提炼;推出互联网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等大数据分析报告,及时监测、收集、研究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在推动依法治国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评价说,杭州互联网法院主动制定和发布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是一种创新和革命,即法律系统不再被动反馈其他社会系统提供的信息,而是主动向其他社会系统传递明确的法律信号,并将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主动地传递给其他社会系统,从而推动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在运作上趋于良善。

法制日报杭州8月14日电

责任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