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互联网法治频道>>要闻>>
3.15特稿:打击盗取信息 还要对“算法”立法
发布时间:2019-03-16 09:42 星期六
来源: 中国网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盗取个人信息,再利用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骚扰用户,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这种秘密搜集用户信息的方式令人深恶痛绝。而对于一些网站公开收集信息,并给用户画像的行为,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成为热点,也同样让人厌恶。

timg.jpg

个人信息不管是被秘密盗取,还是被网站公开收集,在被利用过程中都少不了“算法推荐技术”。所谓算法推荐,就是根据各种渠道收集到的用户以往的浏览搜索记录,下载各类程序的使用情况,以及注册各种软件被要求提供的用户信息,通过大数据算法为用户画像。被画像的用户又被利用到各种平台,用户就会被动的接受各种骚扰,因此对“算法推荐技术”立法将会是控制用户信息被非法利用的有力手段。

目前,算法推荐在电商、资讯分发、甚至诈骗犯罪等领域被广泛应用。比如,上淘宝、京东等搜索了一次餐具,之后淘宝会主动向你推荐各式各样的盘碗碟子筷子;看今天头条一则娱乐新闻,各种乱七八糟的美女视频,狗血剧就不停的想你推荐,这就是“千人千面”的精准推荐。

技术的“好经”经常会被“念歪”:因为奉行流量至上销售至上的价值观,不良商家就利用算法给用户制造出了一个个不良的“信息茧房”,让用户深陷其中或是不堪其扰。

有网友反应,今日头条上刚浏览过“无痛分娩”,接下来的“个性化推荐”就是“剖腹产和顺产,哪个疼?”再往下是“儿媳虐待婆婆将其赶出家门,一年后婆婆坐豪车回来,儿媳傻了”;短视频平台上更是如此,你喜欢猎奇搞笑刺激,平台没准儿就给你推荐类似“生吃猪肉”“偷摘警车警灯”“未成年孕妈”等视频……

近两年来一些平台还利用“算法”推荐不良内容,而遭受主管部门处罚,而这些企业往往利用一些不良信息收集客户信息,并给客户画像。

2017年4月,北京市多部门联合约谈今日头条、火山直播、花椒直播等平台,因为这些平台未能有效履行主体责任,被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限期整改。

2017年12月29日,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在尚未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情况下违规转载新闻信息”,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1月11日,针对媒体报道相关手机应用软件存在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约谈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蚂蚁金服集团公司(支付宝)、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

2018年4月,央视报道了火山小视频等直播短视频平台大量传播“未成年人怀孕生子”视频,随后被处罚。

2018年4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督察“今日头条”网站整改工作中,发现该公司组织推送的“内涵段子”客户端软件和相关公众号存在导向不正、格调低俗等突出问题,引发网民强烈反感。“今日头条”被责令永久关停“内涵段子”客户端软件及公众号,并要求该公司举一反三,全面清理类似视听节目产品。

2018年 4月11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召集YY、斗鱼、花椒、映客等18家视频直播企业负责人,严明监管要求。

今年2月,北京市网信办针对搜狐WAP网、搜狐新闻客户端以及百度部分产品和频道传播低俗庸俗信息、破坏网上舆论生态等问题,要求自2019年1月3日15时起暂停更新一周。

今年2月28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布裁决 ,以违反美国儿童隐私保护法为由对抖音海外版 TikTok 罚款 570 万美元。

毫无疑问,在所谓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加持下,无处不在的算法,实际上已经成了当今社会上的一种重要权力,美国作家凯西奥尼尔称之为“算法霸权”。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了解到真实还是虚假的信息、和谁产生互动……由此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和意识形态的理解。

权力需要得到监督,要被“关进笼子里”才好。可是,算法的“权力”,目前还很难监督。应该把用户留在机器推荐制造的满足七情六欲、“低俗”信息的茧房里,还是应该把用户“拽”出来,给用户良好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因为之前,对于算法带来的负面效应,一些平台确实会用“算法没有价值观”“技术中立”等理由予以解释和搪塞。但即便算法作为技术手段是中性的,可设定和优化算法的是人,或者说是互联网平台,而这两者都是有价值观的,所以算法的价值观就是互联网平台价值观的投射。如果不给互联网平台课以“算法要体现正确价值观”的责任和义务,那么有的平台受商业利益的驱动而甘被扭曲的价值观俘获,最终在悖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从而给人民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客观看,电商领域基于算法衍生的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已经被立法者关注,并在去年颁布的电商法中作出原则性的规范,但在网络信息内容分发领域,目前尚无相关立法进行规制。对于信息分发平台低俗内容泛滥的乱象,监管部门多从内容监管的角度出发予以清理整治,但对于乱象背后平台算法帮助作恶的问题,监管部门只能通过约谈的方式,要求部分平台暂停有关算法推荐功能,或改进推荐算法模型,完善内容管理系统——这些整改要求在当时会取得一定成效,但监管风暴过后,此类现象又会卷土重来。

在大数据时代,如何既让算法在为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又能守得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作恶?

首先,在国家层面引领的信号灯上,要释放出算法必须要具备积极健康、向上向善价值观的理念,要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从而推动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的形成。去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就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互联网信息领域并非法外之地,概莫能外。

在立法方面,要加快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保护立法工作。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在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上,建议要重点强化用户数据采集的“最少够用”原则,以及第三方应用调用开放平台用户数据的“平台+用户”双重授权原则,从而在用户数据开发利用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取得平衡;在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立法过程中,通过要求对平台在算法设计和应用时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促使平台将保护个人信息的要求转化为代码,通过程序设计保护个人信息。

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要跟上互联网企业开发利用数据的节奏,深入了解互联网企业如何获取用户数据、如何跟踪记录用户行为服务算法的现状,厘清日后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权责界限。还应鼓励采纳新出现的一些保护个人信息的网络技术,如个人信息算法守护平台等。

对于平台自身来说,也要强化自律。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平台要严格遵守现行法律中有关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同时,由于算法具有不透明性,更需要平台对算法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充分评估,自觉承担起与自身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相称的社会责任,不断改进和优化算法模型,主动破除低俗劣质的“信息茧房”。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官员给出的“价值引领”答案,无疑给今后对算法技术的规制监管指明了方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这是对正大行其道的算法技术释放的一个可喜信号。

责任编辑:杨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