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此次修法一大看点就是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以下简称“婴配液态乳”)同“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乳粉”)一样纳入注册管理。对于母乳不足或无法母乳喂养的婴幼儿来说,模拟母乳成分的婴配乳粉是其重要的食物来源,而与婴配乳粉相比,婴配液态乳有何不同?监管政策调整又将给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婴配液态乳也被称为“水奶”,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进行生产,供0~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以水、牛(羊)乳、乳清蛋白(粉)、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经高温灭菌后达到商业无菌的乳基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
“在营养成分构成上,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本质差异,都是为无法纯母乳喂养的婴幼儿提供营养支持,两者只是在物理形态和生产工艺上存在差异。”据湖南省儿童医院消化营养科医生周娟介绍,相比婴配乳粉,婴配液态乳具有无需冲调,开盖即饮,喂养方便,出行方便携带等优势。
与此同时,婴配液态乳的特殊性也带来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婴配液态乳具有水分含量高、营养丰富的产品特点,微生物控制、稳定性、产品包装等生产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要求较婴配乳粉更高,其生产工艺、运输条件等与乳粉也存在显著差异。”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副处长、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路磊表示,由于婴配液态乳是新产品类型,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时,未将其纳入修法视野,仅规定对婴配乳粉实行注册管理。此次食品安全法修正,将液态乳与乳粉并列管理,在市场有需求、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明确婴配液态乳的监管方式将有利于行业把握市场契机,规范发展。
据了解,婴配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立法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要求,且市场监管总局对婴配乳粉产品配方实施注册管理以来,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流程、完善的制度规范和完备的运行管理体系,为婴配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实践上是安全可行的”。
公开资料显示,婴配液态乳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有多年的应用历史,生产技术成熟,相应质量控制手段较为完善。婴配液态乳在美国、德国、芬兰等多国生产销售,而我国尚无婴配液态乳生产企业,且受保质期短、价格偏高以及国人饮食习惯等影响,目前国内市场尚未形成规模,主要通过海外生产一般贸易进口及跨境购形式进入中国市场。
“在我国,虽然婴配液态乳是新产品,但在满足喂养多样化、方便消费等理念方面具有市场潜力。我国乳制品行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具备相应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能力。”路磊表示,短期看,此前占据市场主力的进口产品需要满足配方注册要求,可能面临供应调整阵痛;长期看,已提前布局研发的头部乳企,可依托现有注册经验快速申报,一些婴配乳粉生产企业,或可借液态品类实现差异化破局。“小切口”的针对性立法既为婴配液态乳的国内生产明确了法律规则,为我国消费者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也为进口和国产婴配液态乳的同场竞技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规则。
某婴配乳粉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婴配液态乳注册制监管标志着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来可以正式生产销售婴配液态乳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品类形式将不仅限于婴配乳粉。这不仅为消费者带来更多优质产品选择,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也将打破目前中国市场上婴配液态乳产品全部来自外资进口的局面,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还可以提高企业生产门槛,规范行业发展。据介绍,该企业正在婴配液态乳的研发领域持续深耕,目前相关研发工作正根据法规环境的发展和要求,有序推进并不断完善,为未来的产品上市奠定基础。
机遇背后,挑战亦不容忽视。路磊指出,注册制提高了婴配液态的行业准入门槛,尤其是原辅料需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要求、清洁作业区控制更严、灭菌效果需逐批验证等,将倒逼企业通过持续投入研发、建立严格质控体系及高效产销网络等全面提升生产质控能力,推动行业从“量增”转向“质优”,助力婴幼儿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对家长而言,产品选择的丰富性是政策带来的直接利好。那么,如何科学选购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呢?周娟建议,购买经过注册适合中国宝宝的产品,重点看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使用说明。同时,可以了解各产品营养成分的含量,比较不同产品中可选择性成分差别,结合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以及婴幼儿喂养的实际情况,判断该产品是否含有期望宝宝获取的营养成分。“家长应保持理性,不必盲目追求高价进口产品,也不要频繁更换配方。定期监测孩子的生长发育曲线,与专业医护人员保持沟通,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孩子的喂养方案。”周娟说。(徐雅臣)
编辑:丁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