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山西晋泽鑫基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7月27日受理的黄顺忠与你单位山西晋泽鑫基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晋0781劳人仲案﹝2026﹞110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向申请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23723.25元。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0月27日15时在晋中市介休市西大街77号市民之家319室介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介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16日

本公告刊登在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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