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邱金鹏:你于2026年7月13日9时00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金岗街32号1单元1层4号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进行建设(1处建筑物,面积为3.85平方米,砖混结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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