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申请人珠海和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处申请提存,称因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先后冻结了深圳市邦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德公司”)在申请人公司的应收账款,故将计划还给邦德公司的借款利息4,354,199.85元在我处办理提存公证,该提存款已于2026年8月4日提存至我处提存专户。
截至提存日,我处尚未收到前述法院解除冻结的法律文书。
具体领取事宜请相关权利人详询本处。
联系人:常田
联系电话:18971587949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77号琨瑜国际中心17栋1层105商铺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
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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