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黑0691执异37号 哈尔滨鑫晟轩经贸有限公司、李树伟:本院在执行大庆安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哈尔滨鑫晟轩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大庆安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限你在收到公告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答辩状,逾期未提交,视为无异议,不影响本院对案件的审查结果。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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