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685执2477号之一

赵荣、南通协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江苏龙胜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与赵荣、南通协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金利信评报字【2026】第023号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一、南通协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及存货的估价结果为人民币2447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柒佰元整。二、拍卖被执行人南通协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及存货。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联系人:储俊,联系电话:0513-68332330/68332299,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宁海南路90号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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