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公告

徐忠友:本院受理原告张炳群与被告徐忠友、徐广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681民初5147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69598.5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启东市人民法院吕四法庭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本案定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开庭。

启东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810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