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刁靖:本院受理的杭州粟多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渝0108民初17552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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