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朝菊:本院受理苏明星与黄朝菊、潘光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渝0118民初12723号,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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