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渝0108民初18215号,廖龙麟:本院受理原告重庆渝府律师事务所诉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小额诉讼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于本院42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026)渝0108民初18215号,廖龙麟:本院受理原告重庆渝府律师事务所诉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小额诉讼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于本院42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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