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新疆禾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李军威:本院受理马磊与新疆禾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新0102执异190号。本院认为:本案中李军威、白长明采用认缴制出资模式,其出资期限至今尚未届满。如未经审理直接在执行阶段决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直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法定条件。故对申请人马磊提出申请追加李军威、白长明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内对新疆禾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新0102执异190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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