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百禾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告黄学会诉被告重庆百禾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渝0113民初21302号。因被告重庆百禾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履约保证金20000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违约金[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1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息暂计至2026年4月29日,为703.56元。本金、违约金暂共计:20703.56元];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判。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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