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黑0126执恢44号  边洪学:本院依据巴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黑0126民初122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执行申请执行人尹淑香、孙平与被执行人边洪学、宋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边洪学名下的房屋启动了司法评估。通过网络摇号系统确认评估单位为黑龙江天策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现评估已结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边洪学公告送达黑龙江天策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天策估字〔2026〕15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如下:边洪学拥有的位于哈尔滨市巴彦县幸福人家小区二期E栋1单元17层1号,权证号为1701000923的房屋一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叁拾万零柒佰陆拾叁元整(¥300,763.00)。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十五日内书面提出异议,本公告送达后我院将对上述财产启动司法拍卖。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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