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海忠:本院已受理原告冯水华诉被告黄海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粤1203民初1802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7月15日9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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