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长平:本院受理(2026)闽0111民初3355号原告陈佳佳与被告蓝长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286号象园街道3楼岳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蓝长平:本院受理(2026)闽0111民初3355号原告陈佳佳与被告蓝长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286号象园街道3楼岳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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