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晶:本院受理原告沈阳远择星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物业费684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并定于7月16日13: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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