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公告

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宁夏宏塬祥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补交车辆通行费8941.66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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