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本院受理原告陈文娜诉被告李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代缴的民生小区33-3-501室2022年—2024年采暖费2446.08元,并支付采暖费违约金679.2元,合计3125.28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审理方式及审判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涉外或涉港澳台为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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