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娜:
本院受理银川市西夏区天天靓化妆品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银川市西夏区天天靓化妆品店起诉要求:1.判令杨丽娜向银川市西夏区天天靓化妆品店支付拖欠的货款8757元;2.判令杨丽娜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500.33元(以8757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3月5日,按全国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计算),本息共计11257.33元;3.本案的诉讼费由杨丽娜负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商事案件庭审程序中当事人须知、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独任制审理告知书及(2026)宁0105民初2785号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10日9时20分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案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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