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龙:本院受理原告盛大富与被告高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被拖欠的工资18000元整;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误工费2500元整;以上1、2项共计20500元整;3、本案受理费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2026年7月7日13时00分在本院1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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