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辽0304民初2251号

王帅(210311198307260319):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王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九时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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