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旭:本院受理卢山诉你、北京品诺视听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渝0108民初961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1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3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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