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623民初2597号 冯云云、姚淼: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波与被告冯云云、姚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一返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632000元;2.被告一按借条约定的4倍LPR利率,以1632000元为基数,向原告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3月20日为164832元(利息计算表附后);3.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一承担;4.被告二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本院定于2026年6月30日10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如东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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