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已受理(2026)渝0106民初15215号原告西部(重庆)科学城沙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俊杰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停车费10652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以10652元为基数从起诉时起即2026年3月24日起按LPR1倍为标准计算至付清为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