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盐城市派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人社察理字〔2026〕第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本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支付杨云峰等5人工资和赔偿金100837.5元的行政处理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刊登在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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