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惠:本院受理原告大连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柳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03月31日期间物业费5188.8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合计:5188.8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6月24日8:30在本院第2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柳惠:本院受理原告大连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柳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03月31日期间物业费5188.8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合计:5188.8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6月24日8:30在本院第2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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