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120103195402182666):本院受理上海文化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津0103民初8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李方(120103195402182666):本院受理上海文化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津0103民初8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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