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鄂1381破申字1号申请人: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81MACQLQ059H,注册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杨寨镇杨寨村88号。法定代表人:何家豪,该公司执行董事。2026年3月23日,申请人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以其经营不善导致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为由,向本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书》,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本院查明: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经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家豪,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以及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系2023年9月9日承租广水新煌循环资源有限公司的厂房,因产品销售回款周期较长,无力支付材料供应商款项,已于2025年11月28日停产停业。经核查申请人提交的资产及负债相关证据材料,截至2026年2月,该公司资产余额为43,027,471.84元,负债余额为103,885,334.25元,资产负债率达241.44%,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其资产主要由购置的机器设备、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应收账款构成;对外负债涉及多类债权人,其中材料供应商对其提起诉讼并经本院作出生效民事判决的案件共计16件,另尚欠33家材料供应商、42家下游客户款项,以及2家金融机构、1家融资租赁公司的借款。申请人另称其目前无拖欠职工薪酬情形。本院经初步核查,未发现相反证据。本院认为:申请人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杨寨镇杨寨村8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之规定,本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系依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适格破产主体。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其资产负债率远超合理范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已有多起到期债务经司法裁判仍未清偿,同时公司已停产停业,无正常经营能力偿还债务,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原因,其破产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