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鄂1381破申1号本院根据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4月7日裁定受理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7日指定力捷清算管理孝感有限公司担任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6年7月8日前,向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湖北省广水市应山街道文儒路北113号一楼(迎春嘉园门面);邮政编码:432700;联系电话:13339896850;微信号:1333989685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湖北昱通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6年7月17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湖北省广水市中懋大酒店(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应广大道66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424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