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淑娟:本院受理原告姚爱平与被告马曙红、乔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被告马曙红、乔然向原告返还其妻子的丧葬费32600元并按照LPR支付自2020年12月5日至2025年6月13日的资金占用利息5334.3元,利息支付自实际给付之日止;本案诉讼费由被告马曙红、乔然承担。诉讼中,本院依法通知你及梁玉霞、马旭东作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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