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淑娟:本院受理原告姚爱平与被告梁玉霞、乔然及马生福共有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依法分割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21)0106民初字第732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原告应分得债权金额52330.25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梁玉霞、乔然及马生福承担。因马生福在诉讼中死亡,本院依据原告姚爱平的申请,通知你及马生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马曙红、马旭东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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