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晓虎:本院受理原告马新与被告兰晓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1278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截至2026年3月30日止拖延止付价款利息7380.45元。自3月30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1278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的3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