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685执6344号
安书华、薛照文、海安市百源家具有限公司:关于本院执行骏业家具海安有限公司、安书华、薛照文、海安市百源家具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安书华、薛照文、海安市百源家具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安书华、薛照文、海安市百源家具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苏同方(通)评报字(2026)第0001号涉执机器设备、存货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一、被执行人海安市百源家具有限公司名下的一批机器设备、存货评估结果: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26年01月16日,机器设备、存货市场价格为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玖佰伍拾伍元整。二、拍卖被执行人海安市百源家具有限公司名下的一批机器设备、存货。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机器设备、存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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