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皖13民辖终30号 梁丽:本院受理上诉人河南和福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安徽建科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张乐怡、梁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6)皖13民辖终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因你无法以邮寄、直接等其他方式有效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3民辖终3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解亚洁 联系电话:0557-3752705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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