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贵、李颜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与被告吴金贵,李颜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12民初21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十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吴金贵、李颜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与被告吴金贵,李颜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12民初21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十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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