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粤1303民初16261号 黎业胜:本院原告杨露诉被告黎业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秋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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