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6年3月12日刊登在法治日报上的原告谢安好与被告重庆水润鲁川通风设备有限公司、邢庆亮、刘爱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中,被公告人“邢庆亮”应更正为“邢庆亮、刘爱华、重庆水润鲁川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并定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应更正为“并定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6年3月12日刊登在法治日报上的原告谢安好与被告重庆水润鲁川通风设备有限公司、邢庆亮、刘爱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中,被公告人“邢庆亮”应更正为“邢庆亮、刘爱华、重庆水润鲁川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并定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应更正为“并定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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