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粤1427破1号2025年10月15日,本院根据蕉岭县新广木制品厂的申请,裁定受理蕉岭县新广木制品厂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债权人表决通过了蕉岭县新广木制品厂管理人拟定的《蕉岭县新广木制品厂破产清算一案财产分配方案(预案)》。管理人已按该方案分配完结。本院认为,蕉岭县新广木制品厂管理人已按照本院认可的上述财产分配方案对债权人进行了分配,现蕉岭县新广木制品厂已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蕉岭县新广木制品厂管理人申请终结本案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院于2026年3月20日裁定终结蕉岭县新广木制品厂的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323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