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黑0691执801号 哈尔滨鑫晟轩经贸有限公司 李树伟:本院执行的大庆安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鑫晟轩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大庆安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李树伟、郭雪梅为本案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执行异议告知书。责令你在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逾期未提交,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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