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燕(210219197010291529)、辛传有(210225196810140115):本院执行李明勇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辽0211执恢111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冻结、扣划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对上述法律文书有异议的,于送达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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