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1221执恢724号

蔡晓艳: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蔡晓艳与韦可灿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221执恢724号执行拍卖裁定书,公告内容如下:将被执行人安徽省力拓力诺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临泉县工业园区北园居委会发展大道东侧的土地及厂房(后排南北两栋)不动产号:临国(2014)033号,拍卖底价临泉县工业园区北园居委会发展大道东侧土地临国用(2014)第033号为702491元(826459元×85%),地上建筑物3号车间为639608元(752479元×85%)、4号车间为930240元(1094400元×85%)、地上附属物493969元(581140元×85%)。如有异议请于五日内向本院提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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