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华、刘国勇:本院在执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与辽宁鑫盾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毛华、刘国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黑0604民初50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下落不明,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拍卖你名下坐落于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美城路8号楼1单元2002号、权证号为辽(2019)抚顺市不动产权第0037091号,现本院公告向你送达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美城路8号楼1单元2002号房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2025)黑0604执恢639号拍卖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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