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本院受理原告周公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刘鹏:本院受理原告周公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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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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