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玉安与盐池县华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方现就相关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如下:
转让方:石玉安
受让方:盐池县华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债权:转让方对宁夏盐池县大夏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夏小三、宋学丽享有的标的债权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等附属权利,截至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5,000,000.00元,利息9,078,493.00元,垫付费用68,069.00元,合计14,146,562.00元,债权本息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及法院核算确认的金额为准。
债务人:宁夏盐池县大夏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夏小三、宋学丽
公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及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债务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全部债务。特此公告。
通知人:盐池县华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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