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士明、苑秀英:本院受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2023)黑0126民初204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黑0126执恢28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告知书、传票、纳入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裁定书、司法评估报告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潘士明、苑秀英:本院受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2023)黑0126民初204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黑0126执恢28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告知书、传票、纳入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裁定书、司法评估报告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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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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