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克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石克东:本院受理原告陈衡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黑0229民初163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2026)黑0229执恢12号案件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黑吉司评字[2026]第001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依法将被执行人石克东在克山县9街4委2组的250平方米房屋的所有权(不含土地)进行评估、网拍,评估价值为1375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司法评估报告书有异议,须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申请异议并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未申请本院将依法进行司法拍卖,若第一次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不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克山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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