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公告

淄博石大深蓝洁净型煤矿有限公司、谢宁:本院受理王志平申请执行淄博石大深蓝洁净型煤矿有限公司、谢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0)冀0107执58号。现第三人王付刚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本院已依法作出(2020)冀0107执5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变更本案申请执行人为王付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107执5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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